招聘对象与岗位
招聘对象
一、市内在编教师
现为深圳市内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教师,符合市内调动条件的,经考核合格后,启动市内调动手续。
二、市外优秀教师
符合深圳市优秀教师引进政策的,经考核合格后,通过教育局选聘方式办理选聘入编手续。
招聘岗位
一、曙光校区
小学各学科教师
二、中心校区
初中各学科教师
招聘条件
一、市内在编教师基本条件
认同学校办学理念,愿与学校和教师一起成长。同时,必须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的学历;此外,若获得市区级“名师工程”的“名教师、骨干教师”,获得市区级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等荣誉,参加市区级现场赛课、基本功大赛、专业技能大赛并获得奖项者,优先考察。经学校考察合格后,报区教育局和组织部审核通过,可启动深圳市内选调。
二、市外选聘人员基本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且符合教育局规定的资格条件,经学校综合考察合格后,报区教育局和组织部审核通过,可启动全国选聘,办理入编。
(一)全日制本科学历(有学士学位)、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以上且在聘高级教师专业技术岗位2年以上,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7日以后出生)。
(二)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7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本科学历(有学士学位)、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且获得下列个人荣誉称号之一:
(1)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优秀中小学班主任、全国中小学优秀德育课教师、全国中小学优秀德育工作者。获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证书的教师。获得过国家级及以上奥林匹克竞赛金牌或指导学生获得过国家级及以上奥林匹克竞赛金牌经历的主教练员(主要指导教师)。
(2)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特级教师”称号。省级(含副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评定的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及相应荣誉称号,获得省级现场课堂教学竞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
(三)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取得研究生学历及博士学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7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近两年内,在广东省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招聘流程
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8月15日止。
报名方式
一、报考者应将以下材料扫描打包发至报名邮箱:
曙光校区:676936257@qq.com;
中心校区:160922692@qq.com。
二、报名材料:
(1)个人简历;
(2)身份证扫描件;
(3)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证明扫描件(研究生学历还要提供本科的证书);
(4)职称证书扫描件(高级教师还要提供聘任2年及以上的聘书或证明);
(5)教师资格证扫描件;
(6)任教学科年限证明扫描件;
(7)个人资质条件相关证书及文件扫描件。
咨询电话
一、曙光校区:胡老师 13560770746;
二、中心校区:冯老师 18924659081;
工作时间
9:00-12:00,14:00-18:00
学校地址
深圳市光明区东周社区
东周路与光明南街交叉口东南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