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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关于2023年下半年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人员名单公示

清远市人民政府 | 2023-11-13 1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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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和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规定,经网上报名、现场确认、体检、无犯罪记录核查等程序,拟同意张*瑶等69位同志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现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公示,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等方式,向清远市教育局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反映问题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实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6日至10日。

  受理单位:清远市教育局。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连江路43号金叶大厦二楼205室,

  邮编:511500。

  联系人:卢老师,联系电话:0763-3987242。

 

  附件

  清远市2023年下半年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人员名单

  原文标题:通知公告

  文章来源:www.gdqy.gov.cn/xxgk/zzjg/zfjg/qysjyj/tzgga/content/post_17844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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