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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汕头市澄海区公开招聘新教师考试综合成绩、入围体检人员及体检事项的公告

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政府 | 2023-09-25 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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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2023年汕头市澄海区公开招聘新教师公告》,现将应聘人员综合成绩、入围体检人员以及体检有关事项发布如下:

  一、考试综合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综合成绩。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依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列前;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各招聘岗位体检对象。笔试、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列为体检对象。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澄海区教育局在7个工作日内依次递补其他应聘人员,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

  考试综合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详见《2023年汕头市澄海区公开招聘新教师考试综合成绩和入围体检人员名单》(附件1)。

  二、体检有关事项

  (一)集中签到。确定为体检对象的应聘人员,请于2023年9月26日上午7:30前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体检费、近期免冠二寸照片1张(需矫正视力的,请携带本人常用的眼镜)到汕头市澄海区教育局大埕集中,听从工作人员安排和指引,集中乘车到指定医院体检。对证件携带不齐或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参加体检的体检对象,按自动弃权处理。

  (二)体检纪律。体检对象所携带的通讯工具,报到时须关闭后装入信封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体检结束离开医院时领回。体检过程中,体检对象应按照工作人员指引进行体检,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体检对象在体检过程中不得携带或使用通讯工具、不得主动透露个人姓名等信息、不得在体检过程中与本次体检无关人员会面或交谈、未经许可不得离开体检现场。

  (三)体检对象离场。经医院工作人员确认体检项目无漏检、误检后,体检对象在工作人员领队组织下缴交体检费,并领回代保管物品后,方可离开体检医院。

  (四)体检对象应提前认真阅读本公告和《体检须知》(附件2),了解有关体检程序,并保持电话联络畅通,以便工作人员随时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方式与体检对象联系。因集中地点场地有限,无法提供停车服务,请体检对象选择好交通工具,提前熟悉集中地点位置和交通路线,预足时间,确保准时抵达,切勿迟到。

  (五)体检标准。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六)体检对象对本人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澄海区教育局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澄海区教育局将按规定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三、联系部门及电话

  汕头市澄海区教育局:0754—85856062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

  附件:

  1.2023年汕头市澄海区公开招聘新教师考试综合成绩和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2.体检须知

  汕头市澄海区教育局

  2023年9月24日

  附件:

  1.附件1:2023年汕头市澄海区公开招聘新教师考试综合成绩和入围体检人员名单.pdf

  2.附件2:体检须知.docx

  原文标题:关于2023年汕头市澄海区公开招聘新教师考试综合成绩、入围体检人员及体检事项的公告

  文章来源:www.chenghai.gov.cn/gkmlpt/content/2/2262/mpost_2262368.html#4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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