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第十一中学位于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辖区,始建于1971年,是一所历史悠久的学校。学校环境幽雅、设施一流、管理规范、学风浓厚。学校以“燎原教育”为引领,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办学理念,办学成绩斐然。
现因学校发展需要,诚聘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师一名。
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品行,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及其他条件;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或以上学历;
8.专业对口,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符(即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教师系列职称证上的专业其中一项符合要求即可视为专业对口);
专业参考:
A030101法学理论、A030102法律史、A030103宪法学与行政法学、A030104刑法学、A030105民商法学(含: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A030106诉讼法学、A030107经济法学、A030108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A030109国际法学(含: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A030110军事法学、A030111"法律硕士(专业硕士)"、A030501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A030502马克思主义发展史、A030503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A030504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A030505思想政治教育、A030506"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
9.具有相应学段学科的教师资格证(须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逾时未取得者不予聘用)。
10.年龄要求:首次应聘禅城区普通临聘教师年龄须35周岁以下;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可放宽至45周岁。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肄业生、现役军人和其他规定不能报考的人员;
5.两年内被认定为拒绝、逃避服义务兵役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按区教育主管部门
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三、应聘方式
有意者请于2023年8月15日前把个人简历及相关证件(教师资格证、学历、学位证、职称证(如有)、普通话测试等级证书和获奖证书等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14587555@qq.com邮箱。合则约见,择优录取。
联系电话:18929962013(岑老师)
学校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燎原路6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