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教育教学需要,我校拟将北京场招聘改为线上招聘形式进行,以线上招聘形式公开招聘教师岗位16个,拟聘28人。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聘对象
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以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期间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且符合本公告及报考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其中,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本科毕业生以毕业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学位证书应于毕业年度的12月31日前取得);中外合作办学院校仅颁发学位证书的以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参加服务西部计划的大学生志愿者及“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此前无工作经历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自研究生毕业时开始计算)可报考。
定向生限在定向地区报考,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二)岗位基本聘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表》(附件1、附件2)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有关要求
1.报考学历
(1)须通过普通高等教育取得研究生(含)以上学历及硕士(含)以上学位。
(2)考生的学历、学位须与岗位要求相符。低学历不能报考高学历要求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低学历要求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必须具备高学历相应的学位。同时,考生应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最高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并提供有效的应届毕业生材料,逾期未取得的,不予聘用。
2.报考专业
(1)考生的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
(2)考生所学专业以报考者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报考者可根据岗位设置的专业名称及代码,对照《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其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所学的专业必修课程70%以上相近的视为相符。
3.报考年龄
在《招聘岗位表》“与岗位有关的其它条件”中有年龄限制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表》要求的年龄报考;其他条件中没有年龄要求的,报考年龄要求为40岁以下(截止至公告报名首日)。
4. 职业资格
考生须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报名时未取得的考生,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可先报名。报名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延至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到期未取得者取消聘用资格。考生取得教师资格证后办理聘用手续。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近两年内,在广东省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7.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8.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9.现役军人;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报考
(一)报考方法及时间
此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
网上报名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5日。
网上报名网址为:http://120.79.73.84:8066
网上报名注意事项:身份证号务必填写准确,选择报名地点为“线上”,上传完整的报名材料、自我介绍视频,并选择报名岗位。原来已报名的考生,请登录系统修改报名地点为“线上”,如需补充材料请重新上传,如果原来选报的岗位已无空缺请重新选报岗位。
资格审核结束后,将在截止报名后两日内由我校工作人员通知入围人员进行后续的线上笔试或面试(具体时间和方式以通知为准),未入围者不再另行通知。
(二)报考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
2.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
3.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报考须提交的材料
报考者应按以下顺序提供并整理好材料。通过网上报名的,报名材料须打包成压缩文件或合成PDF,文件命名格式为:报名岗位+毕业院校+姓名(例:高中语文岗位-XX大学-李XX)。
(1)报名表(附件4,需贴电子照片,本人手写签名后扫描)。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到一页后扫描)。
(3)学历及学位证书。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考生,需同时提供本科学历及学位证书。尚未取得学历及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和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如考生暂无法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函),须提供加盖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或院系公章的院系推荐意见。
(4)成绩单和绩点情况(截至当前学期的所有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5)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如教师资格证、英语等级证书等)。
(6)在校期间所获得的荣誉证书等材料。
(7)其他能够证明本人学习或实践成果的材料。
(8)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须提交《未取得教师资格证报考人员承诺书》(附件5)。
(9)留学回国人员在提供学位证的同时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考生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三、资格初审和初步筛选
(一)初审和筛选办法
所有网上报名人员由学校招聘小组进行线上资格初审。学校将组织专家组通过查看资料、视频等方式,根据学历、学位、专业、成绩、在校表现、获得荣誉、视频表现等方面对考生综合评分。通过对评分进行高低排序,各岗位按照拟聘人数的5倍确定进入下一轮考试的人选。报名人数不足拟聘人数5倍的,按实际符合岗位条件的人数确定进入下一轮考试的人选。
(二)相关要求
1.考生须如实填写在线报名信息、如实且完整上传资料参加报名。报考资格初审入围的,将另行通知考试。
2.资格初审只是对考生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的备案审查结果为准。资格审查贯穿聘用全过程。
四、考试
(一)在线笔试
报考高中语文、高中数学、高中英语、高中物理、高中 政治、教师岗位者需进行笔试再面试(详见附件1),其他岗位无需笔试直接面试(详见附件2)。在线笔试的具体时间、方式等将以短信等方式通知考生。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在笔试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各岗位按照拟聘人数的3倍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不足拟聘人数3倍的,按实际符合要求的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我校官网进行公布。
(二)在线面试
在线面试的具体时间、操作方式将以短信等方式通知入围考生。面试以讲课、说课、答辩等形式进行。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学校在面试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各岗位按不高于岗位拟聘人数确定入围体检人选。有笔试环节的岗位面试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入围体检人选;无笔试环节的岗位面试成绩相同的,开展第二轮面试,根据第二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入围体检人选。
(三)成绩公布及确定体检人选
面试成绩及入围体检名单将在面试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之内在学校官方网站上公布。
五、体检、考察、公示
(一)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均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关于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有关要求执行,如体检结果出现影响聘用的情况时,不予聘用。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聘学校组织考察,考察包括资格复审和考核。资格复审,主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与真实经历背景相一致,是否构成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核内容为拟聘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进入考察阶段的人员应提交《违法犯罪记录查询授权书》,不提交授权书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经考察不合格的,由招聘学校按程序取消聘用资格。
(三)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由招聘学校及主管部门在官网上将拟聘人员名单公示5天。
六、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学校按规定时间经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向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申请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备案同意聘用后,学校将及时通知拟聘人员办理报到手续,拟聘人员办理报到手续时须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1年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算)未办理聘用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聘用资格。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试用期
学校与新聘人员约定试用期,并在聘用合同中明确,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其中新聘人员属初次就业且与事业单位订立聘用合同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八、其它事项
(一)线上笔试面试技术要求及特殊情况处理:
1. 本次考试将使用“易考”系统进行在线考试,考生需自行准备考试设备和网络,并确保在模拟考试期间完成在线考试系统客户端的安装和测试,以避免考中出现安装或使用问题影响正常考试;
2. 本次考试统一要求使用笔记本电脑或台式电脑作答,不允许使用手机、Pad等移动设备;作答电脑必须安装可正常工作的摄像设备(内置或外置摄像头均可);
3. 在线考试客户端适用于Windows(win7、win10) 及 macOS(10.14以上)操作系统,请根据您考试设备的系统类型选择下载相应的版本;
4. 考试期间应授权考试系统使用摄像头,并确保全程正面面对考生;
5. 进入考试系统前应关闭无关网页和软件,特别请关闭杀毒软件;
6. 考试期间需要实时连通互联网,推荐使用稳定的有线宽带网络,且网络带宽不低于20Mbps,建议使用带宽50Mbps或以上的独立光纤网络进行考试,以获得良好的考试体验;
7. 建议考生准备4G等手机移动网络作为备用网络,并事先做好调试,以便出现网络故障时能迅速切换备用网络继续考试;预计本次考试期间预计消耗流量为500MB,每位考生网络上传速度不低于2MB/s;
8. 考生应选择安静、光线充足、不受打扰的空间独自参加考试,不建议在公共场所(如学校、图书馆、咖啡馆、嘈杂多人的办公室等)进行考试;
9. 考试过程中不允许有人员陪同(包括家长),应严格规避无关人员在考试区域出入,否则将可能被认定为违纪;
10. 请准备洁净、平整的桌面用于摆放考试设备、键盘、鼠标和一张空白草稿纸。除上述物品外,答题桌面上不允许摆放其他违规物品,包括手机等通讯设备和电子设备、计算器、书籍、资料、零食、饮品等;
11. 考生第二视角鹰眼监控设备摄像头建议架设在考试设备的侧后方、距离1.5米-2米处、摄像头高度1.2-1.5米,与考试位置成45度角;
12. 手机或平板支架:将智能手机或平板设备固定摆放,便于按监控视角要求调整到合适的位置与高度;
13. 第二视角鹰眼监控设备架设好以后,可以使用前置摄像头的拍照功能,查看监控效果、调试监控角度。确认监控摄像头正常工作无遮挡,监控范围覆盖考生上半身(双手可见)、完整的考试设备、以及考生周边环境;
14. 仔细检查监控设备摆放的稳定程度,避免考中设备倾倒造成损失。
15.为保证考试的公正性和严肃性,本次考试将启用考中AI监考技术、人工远程监考以及考后监控记录核查等方式对考试过程进行全面监控。
16.考生应承诺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并知悉以下行为将会被认定违反考试纪律,考试主办方会根据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进行处罚,包括终止考试、取消成绩等。
(1) 伪造资料、身份信息,替代他人或委托他人代为参加考试的行为;
(2) 作答空间内出现除考生外的无关人员、或通过他人协助进行作答的情况;
(3) 考试过程中佩戴口罩、墨镜、帽子,或用其它方式遮挡面部,遮挡、关闭监控摄像头,或离座、故意偏离摄像范围等逃避监考的行为;
(4) 考试全程考生需确保耳部轮廓清晰可见,不允许使用耳机,包括头戴式耳机、入耳式耳机、耳麦等各类接听设备;
(5) 考试期间翻看书籍、资料或使用手机、平板电脑、自行离席到摄像头无法拍摄位置等作弊的行为;
(6) 抄录、传播试题内容,或通过图片、视频记录考试过程的行为;
(7) 除以上列举的、任何疑似违反考试公平性的行为,都可能致使考试成绩无效;
17.考试系统使用AI监考技术对考生身份特征进行识别,并全程远程人工监考,实现对所有考生100%的监考全覆盖。为保证识别效率,避免被误判,在考试时,考生应注意以下事项:
(1) 考生应知悉,从登录在线考试系统直至考试结束退出的全过程,都属于监考的范围,考生应全程遵守考试纪律;
(2) 注意仪容干净整洁,不要佩戴口罩、墨镜、帽子、夸张的眼镜等饰品,以免形象与报名照差异过大,被系统判定为有替考嫌疑;
(3) 考生应保持正面面对摄像头就坐,头部到桌面的草稿纸应始终完整地处于摄像头监控画面中。避免出现半幅正脸,侧脸等影响监控质量的情况,不要长时间用手或其他物品遮挡面部;
(4) 考试区域光线良好,保证考生正面形象清晰识别。避免因考生面部背光、或摄像头对着窗户等强光源导致识别失败;
(5) 考试过程中,不要频繁、大幅度变换身体位置和姿势,不随意离座,避免因脱离监控范围被认定为违纪;
18.特别提醒:在线笔试期间如发生考生设备或网络故障,故障解决后,考生可重新进入考试继续作答,之前的作答结果会实时保存;由于考试设备或网络故障导致考试时间的损失、或无法完成考试的,将不会获得补时或补考的机会。在线面试期间如发生考生设备或网络故障,由下一位考生先进行面试,故障考生恢复后重新登录,如果在该学科面试结束前,该考生可以进入轮候等待继续面试,如果在该学科面试结束时该考生仍无法恢复,将不会获得补时或补考的机会。
(二)考生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填报信息不真实、弄虚作假或审查发现资格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在赴外招聘中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未尽事宜按照《深圳市教育局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深圳市公办中小学校赴外地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的通知〉》(深教〔2021〕164号)执行。
(六)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七)招聘查询网址
深圳市教育局官网:http://szeb.sz.gov.cn/
学校官网:http://www.szsy.cn/;
咨询电话:0755-83361161
本公告由深圳实验学校负责解释。
深圳实验学校
2022年11月30日
附件:附件1、深圳实验学校线上招聘2022年应届毕业生计划表(有笔试).docx
附件:附件2、深圳实验学校线上招聘2022年应届毕业生计划表(无笔试).docx
附件:附件3、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附件:附件4、深圳实验学校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赴外招聘教师考生报名表.pdf
原文标题:深圳实验学校
文章来源:www.szsy.cn/category/article1/c98f0c466692476f82478f73f6aea62d.s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