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技师学院是珠海市唯一一所公办技师学院,是国家级重点技工院校、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首批一体化课程改革试点单位、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广东省高水平技师学院建设学校、广东省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广东技工院校“校企双制”示范创建院校,是珠海市高技能人才培养的摇篮。根据学院教育教学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临聘教职员114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应聘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公正廉洁,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身体条件。各招聘岗位具体人数、对象及资格条件详见《珠海市技师学院招聘临聘教职员岗位表》(附件1);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22年版)》(附件2)和《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附件3)执行;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交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及其他需要提供的佐证材料,由学院综合研判后确定是否可以报考。
下列人员不得应聘: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二、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考生进入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https://wsfw.zhrsj.zhuhai.gov.cn/zhrsClient)点击“求职服务”-“技师学院事业单位招聘报名”,按要求扫码登录后进行报名,提交相关信息及资料。同一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截至2022年7月31日中午12:00。
3.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考生的学历资历等情况进行初审,确定参加面试名单,考生可在网站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且进入到现场面试环节的考生,携带报名材料原件,于现场面试当天提前到珠海市技师学院进行现场资格验核及面试。
4.现场需提交的材料(请按下列顺序装订提交)
(1)《珠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在报考系统导出打印),报名者须在“承诺人签名”处亲笔签名,否则视为无效报名。
(2)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职业资格证等资料复印件;
(3)留学回国人员报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4)《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5)。
(二)考核方式及时间
考核方式采取网络面试和现场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网络面试时间为:2022年8月5日-8月7日,具体以电话或者短信通知为准,操作见珠海市技师学院招聘临聘教职员网络面试操作指引(考生版)(附件4)。面试结束后,按1:3比例确定进入下一轮现场面试人选。
现场面试时间为:2022年8月10日-8月13日,因疫情防控要求将分批次举行,以电话或者短信通知为准。
采取试讲、技能考核、答辩等形式进行。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确定岗位拟聘用对象。
(三)确定聘用人员
确定聘用后将电话通知。
(四)办理聘用手续
被聘用者为我院临聘教师,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五)工资待遇(年人力成本,含五险一金及绩效考核)
教师岗位:高级职称14-16万元,中级职称13-14万元,初级职称11-12万元;职员岗位9-11万元。
三、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二)应聘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律取消其拟聘资格,所缺名额按考生考核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放弃聘用或不服从安排者;
3.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4.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四、考生疫情防控须知
根据上级疫情防疫的有关要求,为保障广大考生和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面试工作安全进行,请所有考生知悉并严格遵守面试的防疫规定,违反规定者视为放弃面试,详见《现场面试考生疫情防控须知及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5)。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考场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或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造成不良后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相关部门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附件3.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