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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 禅城区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网络 | 2021-09-24 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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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认定范围

  佛山市禅城区户籍人员(须持有毕业证书);

  持有佛山市禅城区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外市户籍人员(须持有毕业证书);

  禅城区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所有校区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须在南海区参加教师资格认定);

  居住地在禅城区的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驻禅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非免试人员需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申请的“任教学科”与考试合格证明科目一致。

  1、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2、学历条件

  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同时应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以上学历均为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包括自学考试、业余大学、夜大、成人高校<含全日制>、网络学校<函授>等)和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港澳台学历和国外同等学历。

  3、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函〔2013〕1号),经禅城区教育局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

  4、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5、直接认定

  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为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可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教师资格;

  参与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的教师资格。具体要求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资函〔2020〕5号)规定进行。

  认定流程

  1、注册

  申请人注册步骤请参考9月13日“广东教育”微信公众号的《广东省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的推文要求。

  2、选择认定机构

  禅城区户籍和持禅城区居住证(有效期内)的申请人选择禅城区为认定机构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居住地在禅城区的港澳台居民选择禅城区为认定机构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驻禅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选择禅城区为认定机构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申请认定高中、中等职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请选择佛山市为认定机构。

  3、网上报名(10月8日至10月18日)

  申请人于10月8日10:00至18日17:00,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用本人注册账号和密码登录,选择“教师资格认定”模块进行报名,报名前请认真阅读“须知”。

  网上报名成功后,符合在禅城区认定教师资格的申请人须按禅城区指定时间到指定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未按指定时间到现场确认的,逾期不再确认。

  4、现场审核确认(10月20日至10月21日)

  审核确认时间安排

  符合在禅城区认定教师资格的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须按禅城区教育局指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确认点实行现场派号排队等候,上午11:00和下午16:00之后停止派号,请申请人按以下认定资格种类在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逾期不再受理。

  10月20日上午9:00-12:00:受理认定幼儿园、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10月20日下午14:30-17:30:受理认定小学教师资格

  10月21日上午9:00-12:00:受理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现场审核确认地点

  佛山市同济东路禅城区政府通济大院1楼禅城教育“一门式”服务中心。

  notice现场审核需提交资料

  申请人需携带以下材料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禅城区户籍人员

  ①身份证原件;

  ②禅城区户口簿原件或禅城区集体户口常住人口登记卡原件;

  ③《教师资格认定信息审核表》(本通知附件2下载填写相关信息并贴上与网报一致的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④毕业证和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和复印件(网上核验通过无需提交);

  ⑤普通话证原件和复印件(网上核验通过无需提交)。

  非禅城区户籍人员

  ①身份证原件;

  ②有效期内的禅城区居住证原件(居住证凭证或居住证明不予认可);

  ③《教师资格认定信息审核表》(本通知附件2下载填写相关信息并贴上与网报一致的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④毕业证和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和复印件(网上核验通过无需提交);

  ⑤普通话证原件和复印件(网上核验通过无需提交)。

  禅城区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

  注: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所有校区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须在南海区参加教师资格认定。

  ①身份证原件;

  ②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③《教师资格认定信息审核表》(本通知附件2下载填写相关信息并贴上与网报一致的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④普通话证原件和复印件(网上核验通过无需提交)。

  港澳台人员

  ①港澳台居民禅城区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②《教师资格认定信息审核表》(本通知附件2下载填写相关信息并贴上与网报一致的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③毕业证和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和复印件(网上核验通过无需提交);

  ④普通话证原件和复印件(网上核验通过无需提交);

  ⑤《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本通知附件4下载)。

  驻禅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①身份证原件;

  ②军官证或士兵证原件;

  ③《教师资格认定信息审核表》(本通知附件2下载填写相关信息并贴上与网报一致的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④毕业证和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和复印件(网上核验通过无需提交);

  ⑤普通话证原件和复印件(网上核验通过无需提交)。

  资料提交要求

  ①所有证件均需提交原件,证件凭证或证件证明均不予认可;

  ②学历证明

  学历信息不能核验的申请人请提前在学信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xlrz/rhsq_index.jsp)进行学历认证。

  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③普通话等级证明

  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已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验证的不用提交普通话证书原件,不能通过核验的需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

  申请人在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网址:http://www.cltt.org/studentscore)查询不到成绩、证书领取、证书补办等问题,请联系您参加普通话测试的测试站进行咨询。

  如为外省、外市考取的普通话证,网报系统比对核验不通过的需提供当时当地就读取得的毕业证或连续六个月当地社保缴费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④无犯罪记录证明

  内地申请人无需提交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禅城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到有关部门核查;

  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具体要求请参考9月13日“广东教育”微信公众号《广东省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的推文要求。

  ⑤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⑥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毕业生如直接认定需提供就读院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所学科目的成绩单和教育实习鉴定表原件及复印件。

  ⑦参加免试认定教师资格改革的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验证,无需提供原件。

  ⑧信息系统上传照片和教师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粘贴照片统一使用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190K)。

  禅城区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将对申请人提交的学历、普通话等有关证件和材料进行核查,发现故意造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按我国《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规定进行处理: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5、体检

  禅城区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指定禅城区中心医院为唯一体检医院,其他医院体检结果无效。请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到禅城区中心医院体检。完成所有体检项目后,将体检表交还医院,体检结果无须领取(个人不得领取体检结果)。

  体检时间:2021年10月22日-10月23日和10月25日-10月26日(所有申请人须在此4天内任选一天完成体检,含各种情况复检);

  因疫情防控需要,医院会根据现场人数进行分批体检,请申请人听从医院工作人员指示,耐心等候工作人员安排;

  体格检查表需在本通知的附件3下载A4规格并双面打印,贴上与网上申报同底(彩色白底)的照片,体检费用由申请人承担;

  只能一人一身份证登记体检,不能进行代检,如有发现后果自负。

  6、领取教师资格证

  审核通过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教师资格证》由禅城区教育局负责制作,因疫情防控需要,《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教师资格证》统一通过中国邮政部门邮寄,邮费到付。《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

  《佛山市禅城区2021年下半年社会人员认定教师资格审核通过名单》将于12月初在“禅城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请留意公众号公布的认定通过名单及邮寄时间。

  工作要求

  教师资格认定的有关通知,可在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部门频道页:http://www.chancheng.gov.cn/ccjy(佛山市禅城区教育局)的“通知公告”栏或“禅城教育”微信公众号查询。如因疫情有工作变动,按新通知执行,请密切留意官网和官微的通知;

  体检注意事项详见附件1;

  申请人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由他人替代报名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对申请人的身份、学历、普通话、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申请人只有填报真实个人信息方可通过上述信息的核验;

  申请人在提交认定材料之前,须提前做好普通话测试和学历鉴定(网上报名无法检验通过的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等工作;

  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与体检、现场审核确认提交的照片同底,并符合要求,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为避免寄错证件,网报填写的通讯地址须与《教师资格认定信息审核表》邮寄地址一致;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禅城区教育局进行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佛山市教育局以委托形式下放给禅城区教育局进行认定,并由佛山市教育局实行备案管理;

  因疫情需要,进入禅城区政府通济大院须服从工作人员要求戴口罩、测量体温、手机二维码查行程,并按叫号顺序进行现场确认工作;

  禅城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咨询电话:82341622

  附件清单

  附件1:体检注意事项

  附件2: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信息审核表

  附件3: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

  附件4: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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