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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广州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 | 2017-11-23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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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幼儿师范学校、市电子信息学校,各区教育局:

  现将《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粤教继办函〔2017〕52号,详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切实做好2017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报名选择考区

  户籍或人事(劳动)关系在广州的考生,报考幼儿园、中职专业课教师(中职文化课考生除外)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的须选择“广州幼儿园、中职专业课考区”为报考考区;报考日语、俄语的考生选择“广州南沙考区”;其他考生(含中职文化课考生)选择户籍所在区(户籍不在广州的,选择人事(劳动)关系所在区)为报考考区。

  二、现场审核时间

  2017年12月15日至21日(各考区的具体现场确认时间见附件2),考生到报考考区的审核点进行现场确认。各考区登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管理系统”(http://kaowu.ntce.cn/)对网上报名考生进行现场审核。

  三、现场审核材料

  (一)以户籍所在地报考的考生: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2.毕业证书;

  3.本人户口本(属集体户口的,需提供本人页原件及户主页复印件)。

  (二)人事(劳动)关系在广州的考生: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2.毕业证书;

  3.考生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劳动)关系证明或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以及社保部门出具的最近6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

  (三)以就读学校所在地报考的考生: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2.学生证(需有学校名称及注册信息)和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

  现场审核后,报名信息不得更改,未经现场审核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面试报名。

  四、网上缴费时间

  通过现场审核的考生,须于12月22日前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缴纳面试费用,支付成功后即为报名完成。现场审核通过但未在规定时间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逾期不再补办。

  完成报名的考生,于2018年1月1日至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五、领取和回送试题光盘、加密锁和面试成绩光盘等材料

  由市招考办统筹安排,各考区在省教育厅规定的时间内做好相应工作。各考区在报送成绩时须同时报送《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点特殊情况记录表》《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点实施情况记录表》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违规记录汇总表》。

  六、增设考点

  为有效解决报考人数不断增加的问题,拟增设华南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燕岭校区)、从化区河滨小学为我市备选考点。

  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2.2017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广州市各考区现场审核点信息汇总表

  广州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

  2017年11月20日

  (联系人:龙新潮,联系电话:83707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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