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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常见问题答疑(10)

广东人事考试 | 2016-07-25 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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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常见问题答疑(10)

 

  27. 考生如何申请复查考试成绩?

  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笔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按规定程序向考试所在地市教育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地市教育考试机构汇总后上交省教育考试院。申请须注明申请人准考证号、姓名、身份证号、需复核科目代码、网上查询到的成绩、联系电话。省教育考试院在接到教育部考试中心复核结果后以书面方式通知考生所属地市教育考试机构,由地市教育考试机构告知考生。

  面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面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面试所在考区提出复核申请。申请须注明申请人准考证号、姓名、身份证号、需复核科目代码、网上查询到的成绩、联系电话。复核结果将由复核受理单位负责告知考生。

  28. 笔试合格后发合格证吗?笔试成绩有有效期吗?

  笔试成绩合格不单独发证,考生可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查询本人笔试成绩,打印网页信息。笔试单科合格成绩2年内有效。

  29. 笔试和面试都合格后会颁发成绩证明吗?

  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考生在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自行下载打印《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作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有效凭证,有效期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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