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县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定于6月份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中学和学前教育教师。广东省人事考试网现将公开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职位
阳东县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共38名,具体招聘职位详见《阳东县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
二、招聘对象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应聘高中(含一职)、初中职位的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含30周岁,计算至2013年7月31日止,即1983年7月31日后出生);应聘学前教育职位的年龄要求25周岁以下(含25周岁,计算至2013年7月31日止,即1988年7月31日后出生)。
(六)学历及专业要求:
1、报考高中、职中、初中职位
应聘者须为专业对口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师范类本科(含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教育部确定的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对口专业的应(往)届毕业生也可以参加本次美术专业的职位应聘。
2、报考学前教育职位
应聘者须为专业对口的全日制应(往)届中等师范(即中师,含中师)以上学历毕业生。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在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被辞退未满5年的、现役军人及在职在编教师不得报名。
三、报名办法
(一)发布公告:2013年6月19日起在报刊、网上发报公告。
(二)报名时间:2013年6月25日至27日(共3天)。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三)报名地点:阳东县县城湖滨西路阳东县教育局大楼一楼。
(四)报名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一寸彩色照片3张(背面写上本人的姓名)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提供原件审核,并自备复印件)。
(五)报名要求:
1、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所有报名表格统一用A4纸打印,由考生本人签名确认,不准他人代报名。
2、报考时按考生所学专业对口报考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中具体职位,每位考生只准填报一个职位,多报视为无效。
3、报名提交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
4、报名考务费:以物价部门批复为准。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家庭的报考者,免交报名考务费。
四、考试
(一)考试方法、内容:
本次招聘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构成,笔试、面试试题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出题,所有考生都参加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闭卷进行,主要测试考生对所学的专业知识和教育类公共基础知识的理解及运用(不指定考试用书),时间为120分钟。
2、面试。主要考核考生实际教学能力,考生根据指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考高中、职中、初中职位的考生面试由说课和答辩组成,报考学前教育职位的考生面试由说课和实操组成。答辩由主评委根据说课存在问题提问,实操包括舞蹈表演、乐器演奏、唱歌、简笔画速写和手工制作等,由考生任意选两项自主演示。说课和答辩(或实操)时间共15分钟。面试的内容为考生所报考的高中、职中、初中或学前教育阶段(现在执行版本)的课本内容,
“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笔试成绩按规定给予加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二)考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初定2013年7月7日上午9:00—11:00。
面试时间:初定2013年7月12日起(根据报名人数多少确定)。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考试地点:广东省阳东县第二中学(阳东县东城镇东晓路99号)。
五、录取办法及体检
(一)录取办法。
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4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应聘学前教育专业的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50%的比例合成),笔试、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计算,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录取。
1、录取时,各职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拟录取人数。如某一职位因无人报考或因所有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总成绩不合格,录取时可从报考相同层次学校、相同学科专业的所有考生中依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拟录取人数。
2、如录取分数并列时,面试成绩高的考生优先录取。
3、对体检、政审不合格的、公示中发现问题影响录用的、考生自愿放弃录用的,可按规定依次递补同一职位的下一位考生。
(二)体检
拟录取人员体检工作由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有资质的医疗机构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1年修订)》执行。
六、公示
拟录取人选在阳东县政府网、阳东县教育信息网公示,公示时间7天。
七、聘用与待遇
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为阳东县事业编制公办教师,享受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八、工作纪律
(一)严格工作程序,不徇私情。
(二)严守保密纪律,不准泄露试题。
(三)坚持客观公正原则,不准在面试中打人情关系分。
(四)对招聘工作中出现以权谋私、徇私舞弊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该面试成绩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五)凡有直系亲属考生参加面试的评委须回避。
九、咨询电话:阳东县教育局:0662-6616795、6330913,阳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662-6651103。
本方案由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表:
阳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阳东县教育局
二O一三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