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考笔试内容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
公共科目:
所谓公共科目,就是报考所有职位考生均需参加考试的科目。广东公务员考试公共科目历年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全部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测查与公务员职业密切相关的、适合通过客观化测验方式进行考查的基本素质和能力,主要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常识应用、资料分析等内容。
《申论》是测查公务员工作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的笔试科目。主要测查考生的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
专业科目:
①行政执法类职位专业科目:
主要测查考生报考行政执法类职位应当具备的基本素质与能力,包括思想政治素质、法律基础知识、执法基本能力等。
(一)思想政治素质。主要测查考生综合运用***法治思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行政执法工作职业道德和执法纪律规矩的认识水平等。
(二)法律基础知识。主要测查考生对法学基础、宪法、民法典以及基本行政法律法规等的掌握和运用,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等。
(三)执法基本能力。主要测查考生在面对行政执法工作时,正确观察、判断、分析,预判风险、舆情,收集整理有效信息,合理应用法律法规,严格遵守执法程序,有效沟通协调,妥善应对处置等能力。
②审计机关专业科目:
考生应掌握所报考职位类别重点测查的专业知识,并具备从事审计工作必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包括职业素质、专业知识和技能等方面,具体如下:
职业素质。主要测查考生必备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政治素质包括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职业道德包括审计职业道德和审计人员核心价值观。
专业知识和技能。主要测查考生履行审计职责所需的审计及宏观经济、财政、金融、会计、财务管理、法律等相关专业知识,以及运用相关知识分析、解决审计实务问题的能力。
③公安机关专业科目:
公安机关面向社会招录人民警察专业科目笔试,主要测查报考者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应当具备的基本素质与能力,包括职业素养、基础知识、基本能力三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