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的司法警察考试一般包括法律、政治、社会学、经济学、管理学、行政管理、公安学、社会工作学、社会科学等科目。
考试内容
公安机关面向社会招录人民警察专业科目笔试,主要测查报考者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应当具备的基本素质与能力,包括职业素养、基础知识、基本能力三个方面。
(一)职业素养。主要测查报考者的政治素质、对人民警察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的认知水平。
1.政治素质
(1)政治立场与忠诚度
(2)政治敏锐性与鉴别力
2.职业道德和纪律要求
(1)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
(2)人民警察职业道德
(3)人民警察职业纪律
(二)基础知识。主要测查报考者掌握有关法律和公安基础知识,及运用相关知识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
1.法律基础知识及执法依据
2.公安基础知识
(三)基本能力。主要测查报考者在有关执法勤务活动中,正确观察、判断、分析案(事)件,严格守法、规范执法,有效沟通协调,妥善应对处置的能力。
1.群众工作能力
2.行政管理能力
3.信息工作能力
4.实务工作能力
5.应急处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