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事业单位考试成绩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总成绩=笔试成绩÷2×50%+面试成绩×50%。
其中,笔试成绩为《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两科成绩(满分各为100分)相加。进行专业考试的岗位,面试成绩由结构化面谈成绩(满分为100分)和专业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或转换为百分制)按相应比例合成。不进行专业考试的岗位,结构化面谈成绩即为面试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面试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聘用。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