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事业编考试综合成绩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专业技术教育类、卫生类护理岗位及工勤技能岗位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
管理、专业技术(除教育类和护理类)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专业技术教育类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试讲)×50%;
专业技术卫生类护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实际操作)×50%;
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另行组织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