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愿意服从工作分配,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
4.具有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其他条件;
5.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要求:岗位简表中年龄按周岁计算,应聘人员年龄: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35周岁及以下;博士研究生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对取得多个层次学历的应聘人员,执行与应聘岗位相符专业的年龄要求。具体以公告为准。
7.招聘教师岗位人员取得的教师资格证学科与学历教育所学专业不一致的,可报考学历教育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相一致的岗位,获取的教师资格证学科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科虽然一致,但学历专业与岗位要求不一致的,不允许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