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省直事业单位统一招聘笔试成绩计算: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公共基础知识成绩(或教育类专业知识成绩或卫生类专业知识成绩)×50%+政策加分。
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应不低于40%。笔试、面试成绩权重和需要专业加试的课目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在其《招聘公告》中予以明确。直接考核招聘的,考核成绩即为总成绩。
笔试科目。统一招聘考试分为综合类、教育类、卫生类三个类别。
综合类笔试科目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
教育类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教育类专业知识》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
卫生类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卫生类专业知识》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