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要求
1、职业道德要求: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关爱学生,忠诚教育事业。
2、教师资格证要求:取得符合学段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注:应聘“业大”的应届生须通过高校教师资格证笔试)。
3、学历要求:
(1)应聘“业大”教师职位须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
(2)应聘“高中”教师职位须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①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或属于“211工程”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历。
②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历且近3年内属于地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以教育行政部门的批文或颁发的证书为准)。
(3)应聘“初中、小学”教师职位须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①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②本科学历(非全日制)且近3年内属于地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以教育行政部门的批文或颁发的证书为准)。
(4)应聘“幼儿园”教师职位须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①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②本科学历(非全日制)且近3年内属于地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以教育行政部门的批文或颁发的证书为准)。
③本科学历(非全日制)且属于学前教育专业(注:“农村地区”幼儿园可择优放宽对专业方面的要求)。
④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前教育(师范类)专业的大专学历。
(5)其他教师参照对应学段教师要求执行
4、普通话要求:语文及幼儿园教师须达到二级甲等,其他须达到二级乙等。
5、计算机等级要求:计算机初级及以上(或相当),原计算机专业的可免予此项要求。
6、外语水平要求:须达到相应学历学位的等级要求,外语类、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外语课程合格者可免予此项目要求,研究生学历、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和非应届毕业生也不作要求。
7、年龄要求:幼儿园教师一般在35周岁以内,其他教师一般在40周岁以内。
8、其他要求:
(1)关于“卫生保健”职位,须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①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同时具有卫生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卫生保健上岗证。
②本科学历(非全日制)且属于医学类院校毕业的“医”、“护”类专业(注:“农村地区”幼儿园可择优放宽对院校及专业方面的要求),同时具有卫生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卫生保健上岗证。
③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限医学类院校)“医”、“护”类专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④年龄要求参照对应学段教师招聘年龄条件执行,其中幼儿园可择优放宽2年。
(2)其他要求按各单位制定的招录条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