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综合应用能力*50%。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百分制)50%+面试成绩(百分制)50%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检、考核环节。
根据总成绩(总成绩相等的,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笔试成绩再相等的,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下同),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体检、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公开招考是否录用的依据。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体检、考察放弃或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