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城市间交通费的标准:
省级及相当职务的人员,可以乘坐火车软席、高铁或动车商务座、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轮船一等舱,飞机头等舱;厅级及相当职务人员,可以乘坐火车软席、高铁或动车一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轮船二等舱,飞机经济舱。
2、住宿费标准:住宿费是指单位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馆、招待所等而发生的房租费用。住宿费的标准限额,依据地方略有差别,其中北京、深圳、海南、西藏、青海等地最高,但其他地方与这个差距也在50元以内。省级人员最高住宿标准为800元;厅级人员最高住宿标准为500元;其他人员住宿标准最高为350元。
3、伙食补助费标准:现在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基本上不再实报实销,而是按照出差自然天数计算,按规定标准包干。无论什么级别的人员,出差到一般地方的伙食补助费都是100元/天;有些偏远的地方如西藏、青海、新疆等地,伙食补助费标准可以120元/天。
4、市内交通费标准:市内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发生的出差目的地市内交通费用。市内交通费用也是按照出差自然天数计算,每人每天80元包干。如果派出单位提供交通工具或者由接待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不报销市内交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