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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资产类科目

广东华图教育 | 2024-05-09 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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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的资产按照流动性,可以分为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具体包括货币资金、短期投资、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

事业单位的资产有:

(一)货币资金:

事业单位的货币资金是指事业单位经济活动过程中处于货币形态的那部分资金,是事业单位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等。

(二)短期投资:

事业单位的短期投资是指事业单位依法取得的,持有时间不超过1年(含1年)的投资,主要是国债投资。

(三)长期投资:

事业单位的长期投资是指事业单位依法取得的,持有时间超过1年(不含1年)的股权和债权性质的投资。

(四)存货:

事业单位的存货是指事业单位在开展业务活动及其他活动中为耗用而储存的各种材料、燃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及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用具、装具、动植物等。事业单位随买随用的零星办公用品,可以在购进时直接列作支出,不作为存货核算。  

(五)应收及预付款项:

事业单位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是指事业单位在开展业务活动中形成的各项债权,包括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应收款项和预付账款。

(六)固定资产:

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是指事业单位持有的使用期限超过1年(不含1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

(七)在建工程:

事业单位的在建工程是指事业单位已经发生的必要支出,但尚未完工交付使用的各种建筑(包括新建、改建、扩建、修缮等)和设备安装工程。

(八)无形资产:

事业单位的无形资产是指事业单位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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