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
(2)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辞职手续(同意报考证明需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招聘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须提供有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工作经历证明;要求相关资格证书的,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5)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须提供入伍通知书、退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其他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证明材料。
考生未按时间参加面试资格确认或面试资格确认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因应试人员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的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通过面试资格确认的,领取面试通知单。
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试人数不能形成竞争的,应组织现有应试人员面试。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全部应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