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交报名申请
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如报考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以及弄虚作假,在面试资格确认时将取消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初审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务必妥善保管。
2.报名要求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在招聘工作中必须一致。
3.报考资格初审及查询初审结果
资格审查工作人员于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2日内对报考人员的报名申请和照片进行网上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
4.网上缴费及减免考务费
(1)网上缴费。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通过指定网站缴纳笔试考务费共计60元/人,未按期缴纳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2)减免考务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或城市低保人员可免缴笔试考务费,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材料进行办理,具体办理方法如下:
办理方法:
请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再办理减免笔试考务费用手续,须向指定的电子邮箱发送以下材料:
①考生本人身份证扫描件,并备注联系方式。
②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明的扫描件。
③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的扫描件。
5.网上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请于指定日期内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A4纸)。
6.各拟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不足3:1的,需相应核减或取消拟招聘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以重新选报其他岗位。不愿重新选报或资格条件不符合其他岗位的,退还已缴纳的笔试考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