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招聘单位根据考察结果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核后,在主管部门官方网站、孝感人事考试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归口管理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审核备案。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