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公共基础知识(或教育类专业知识)成绩×50%+政策加分。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身份证。
按照《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转发省委组织部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办﹝2012﹞36号)《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军区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规定要求,享受招聘笔试加分政策的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参加本次招聘,可在笔试总成绩上增加5分。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已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符合加分条件的名单在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