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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贵阳市事业单位总成绩计算方式

广东华图教育 | 2024-05-06 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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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A类岗位考生的总成绩按笔试成绩(百分制)占60%、面试成绩(百分制)占40%计算。

总成绩=笔试环节成绩÷3×60%+面试成绩×40%。

2.B类岗位考生的总成绩按笔试成绩(百分制)占30%、专业测试成绩(百分制)占40%、面试成绩(百分制)占30%计算。

总成绩=笔试环节成绩÷3×30%+专业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

3.C类岗位考生的总成绩按笔试成绩(百分制)占40%、试教成绩(百分制)占60%计算。

总成绩=笔试环节成绩÷3×40%+试教成绩×60%。

笔试、专业测试、面试(试教)的成绩和总成绩得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按实际成绩计算。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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