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
其中,在面试时达不到1:3比例时,该岗位报考人员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的方可确定为考核人选。
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报考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报考人员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均按零分处理,其余酌情按扣3-5分处理。
免笔试岗位面试的组织:
报名工作结束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即可组织实施免笔试岗位的面试。视报考情况免笔试的岗位,以岗位表中注明的开考比例为准,当岗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通过审核人数的比例超过开考比例时,该岗位须启动笔试。其他免笔试岗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通过审核人数的比例超过1:6时,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可以启动筛选程序,按不少于1:3的比例筛选出符合面试的人选。筛选时间和筛选方式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另行通知报考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