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同时具备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参照相对应的同等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五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人员;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