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毕业证和学位证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②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③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提供国家有关机构认证的有效证明。
④定向招聘随军未就业家属人员的岗位,须提供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随军随队手续,就业失业登记证和户口簿。
⑤在广西区内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县级以上(含县级)组织人社等相关部门的书面证明或“协议书”或相关证书。
⑥定向招聘大学生退役士兵(含退役士官士兵)的专设岗位须提供户口簿、退役证件。
⑦定向招聘村“两委”干部岗位,由个人提出报名申请,经乡镇党委审核推荐、县级党委组织部同意报考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