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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驻马店市事业单位加分政策

广东华图教育 | 2024-05-05 1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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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驻马店市人民政府、驻马店军分区关于鼓励大学生应征人伍的意见》:“在驻马店市辖区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校就读的一六年及以后入伍的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的应届毕业生、在校生、往届毕业生和高校新生,以及驻马店籍在外就学返乡入伍的大学生”规定,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的,笔试成绩加5分。退役大学生士兵已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须于当年1月工作时间向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提交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退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供的不再受理,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加分人员情况于笔试前在本次招聘指定网站予以公示。

笔试成绩=《职业能力测试》成绩×50%+《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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