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事业单位政审考察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
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条件和要求的,截止公示前未能提交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所产生的缺额,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应届毕业生因毕业院校原因不能及时提供档案材料的,须提供院校相关证明材料。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人事考试专栏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经核查确属违反招聘政策规定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并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自聘用文件下发3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且自报考当年起3年之内,不得参加乌鲁木齐市统一组织的事业单位招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