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在国家就业政策规定的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未签或签后依规撤销,无社保缴费记录,人事档案仍保留在毕业学校或各级人才中心、就业指导中心、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可视同2022年应届毕业生;
初次就业求职期相当的留学人员(2021年10月后毕业,按毕业文书载明的时间认定),可视同2022年应届毕业生;
列入国家统招计划,由培养学校统一进行就业推荐和毕业派遣,按培养计划于2022年毕业,有初次就业需求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可视同2022年应届毕业生。
上述符合“可视同2022年应届毕业生”范围的,亦可选择招聘对象为“社会人员”的岗位报名。
2.社会人员。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的人员,按社会人员报名应聘。
3.户籍不限。
4.专设面向退役军人招聘岗位的范围对象:应征入伍时为湖州市(含区县)户籍的退役军人或2022年4月27日户口在湖州市的退役军人。
5.学历要求不区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