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资格审核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额递补一次,按照空额人数与递补人数相应的比例:岗位空额小于等于4人的按1:2、岗位空额大于4人的按1:1.5,从该岗位所有未入闱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资格审核的递补人员,进行递补资格审核。递补拟入闱笔试末位总成绩并列的考生,《综合应用能力》科目成绩高者拟入闱参加递补资格审核;《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科目成绩并列可同时拟入闱参加递补资格审核。递补审核合格人员根据岗位空额1:1的比例确定递补入闱面试人员。
面试岗位递补时如出现自动放弃或无人递补等原因未达到面试比例规定人数时,按以下情况处理:
乡镇岗位或学历要求仅为硕士研究生的岗位:组织现有入闱人员面试。
其他岗位:相应削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削减后,按照剩余的招聘计划数,根据规定的面试比例重新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削减或取消计划按照不足削减1个计划时不削减的原则进行。
递补公告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