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综合管理类岗位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3)×50%+面试成绩×50%。
2.其余岗位总成绩计算
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根据岗位性质特点,分别按照:总成绩=(笔试总成绩÷3)×30%+面试成绩×70%;总成绩=(笔试总成绩÷3)×40%+面试成绩×60%计算。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满分均为150分,共计3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面试总成绩相同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总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体检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招聘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须自被告知体检结果3-5日内,由体检组织实施部门另行指定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复检原则上不在同一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