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事业单位考试成绩笔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2,部分事业单位考试形式为直接面试,这种情况面试成绩即为最终成绩。
成绩计算方法
1、艰苦边远地区:
笔试总成绩按100分计。
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2
2、省直和市(地)直属机关:
笔试总成绩按100分计。
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2
3、公检法司系统:
笔试总成绩按100分计。
(1)一般职位的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2
(2)参加专业科目考试的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2+申论成绩×2+专业科目考试成绩)÷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