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事业编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笔试考试科目是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主要测查应考人员从事事业单位工作的潜能。测查内容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和常识判断等五个部分。
1、言语理解与表达
主要测查应考人员的语言运用能力,其中包括准确识别、理解和运用字、词语;从语法、语气、语义等方面正确判断句子;概括归纳短文的中心、主旨;合理推断短文隐含的信息;准确理解比较复杂的观点或概念,准确判断和理解短文作者的态度、意图、倾向、目的等。
2、数量关系
主要测查应考人员对基本数量关系的理解能力、数学运算能力,对数字排列顺序或排列规律的判断识别能力等。
3、判断推理
主要测查应考人员对客观事物及其关系的分析推理能力,其中包括对词语、图形、概念、短文等材料的理解、比较、判断、演绎、归纳、综合等。
4、资料分析
主要测查应考人员对各种形式的统计资料(包括文字、图形和表格等)进行正确理解、分析、计算、比较、处理的能力。
5、常识判断
主要测查应考人员对政治、时事、国情、省情、法律、经济、科技、历史、人文等知识的掌握和运用能力。
《综合应用能力》
主要测查应考人员的阅读理解能力、归纳概括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等
面试一般是结构化面试,面试分值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不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