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前,由明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复审)。对报考者提供的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等材料进行认真核对。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因提供证件、信息等与招聘岗位要求条件不符而取消面试资格的,考生自负后果,由此产生的岗位空缺由报考该岗位人员,按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