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医生职位采取口述的方式进行测评(含口述操作);报考其他事业单位职位均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考生的政治社会意识、综合分析能力、协调沟通能力与应急处置能力。面试(技能测试)对象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如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等,一并列入面试对象。笔试缺考的考生不得列入面试对象。
面试成绩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取有效分的平均分计算,统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凡面试形不成有效竞争的职位,参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有效平均分,或不得低于60分,否则不列为考核对象,不予聘用。各职位的面试设评委7名,接受区招聘领导小组指导及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考试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按笔试占60%、面试占40%合成,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并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纳入考核。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