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次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严格按照国家和上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可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笔试疫情防控具体要求,即《上海市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考生疫情防控告知书》,已于3月4日同步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sh.gov.cn/)首页滚动栏和“政务公开-事业单位招聘”栏公布。请考生务必充分知晓理解并遵照执行。凡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逃避防疫措施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或考核成绩。造成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