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聘综合类、卫生类的考生采取结构化测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应聘教育类的考生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面试工作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组织实施。面试考官全部异地聘请。
笔试结束后,根据各岗位招聘人数按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面试人选名单按规定程序,在冠县人才网或冠县就业网公布。
取得面试人选资格的应聘人员,按招聘岗位要求,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面试人选未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提报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有权取消其面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