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由省交通运输厅统一组织,各招聘单位具体负责。资格复审时间、地点通过省交通运输厅和各招聘单位网站通知。资格复审人员按照同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招聘计划与应试人数1∶3比例确定,达不到1∶3的,按达到笔试最低控制线的人数进行资格复审。
应聘人员需携带《准考证》,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和复印件,两张近期正面免冠一寸证件照。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需由所在院校出具证明,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持所在单位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相近专业应聘人员需提供所学课程成绩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