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素养、能力水平及与岗位的匹配程度等要素。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和程序等事宜见面试通知书。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及以上的方可列为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经资格复审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
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在资格审查通过后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并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不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空缺,按照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