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科目是《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门,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主要测查应考人员从事事业单位工作的潜能。测查内容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和常识判断等五个部分。《综合应用能力》主要测查应考人员的阅读理解能力、归纳概括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等。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实际招聘岗位数,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若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并列,则同分人员全部列入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线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总成绩÷2×40%+面试成绩×60%。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实际招聘岗位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5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不足1:1.5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笔试总成绩同分的,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