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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南阳市宛城区事业单位考试加分政策

广东华图教育 | 2024-04-16 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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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转发省委组织部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办﹝2012﹞36号)《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军区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规定要求,参加南阳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 服务期满 且 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即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的士兵 < 含毕业学年入伍并在服役期间取得学历的 > ;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在校期间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复学取得学历的退役士兵;服现役期间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的退役士兵)。笔试成绩加 10 分。

符合多个加分条件的,不能重复加分。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已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享受以上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于 2022年7月 28 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携带相关材料到宛城区人才交流中心就业科(南阳市张衡路与人民路交叉口东北角农业银行四楼)提交加分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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