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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事业单位资格复审内容是什么

广东华图教育 | 2024-04-14 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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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笔试结束后,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范围,对于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或予以取消。同一岗位进入资格复审范围最后一名人员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而超过1:3比例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另行通知。

(三)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年龄、学历学位、专业等)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等情况,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四)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在规定时间结束前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携带如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

4.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5.报考“项目人员”岗位的应聘人员,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项目服务期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6.乌兰察布市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7.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五)资格复审出现岗位缺额的,按该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递补一次(以拨打拟递补人员本人报名预留电话的方式通知三次,三次后仍无法接通或无人接听,按自动放弃处理)。经资格复审及递补后仍达不到1:3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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