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二)应聘人员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真实有效信息,确保无误。本次招聘相关事宜考生应及时关注报名系统网站(河间人事考试网),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三)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资格复审、报到等任何必经程序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及考生应聘后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任何时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均可取消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为确保公开、透明、公正,本次招聘由河间市纪委监委实施全程监督。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河间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开考比例
考生信息审核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报考同一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对减少或取消的岗位招聘计划可调整到紧缺岗位,招聘计划的调整由河间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岗位调整情况于开考前公布。对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电话通知,请保持电话畅通。)可在规定时间内到河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改报一次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或退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