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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岳阳市市直事业单位不得应聘情形

广东华图教育 | 2024-03-29 1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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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2湖南岳阳市市直事业单位不得应聘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2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2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7.现役军人;

8.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精神,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2022湖南岳阳市市直事业单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要求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7.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等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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