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实物)必须在2023年10月16日前取得。
报考人员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并取得毕业证书,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我省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以分别按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报考有相应学历要求、不限专业且符合其他报考条件的招聘职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技校学历,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认定的结果为准。
根据《关于印发<激励大学生参军入伍若干措施>的通知》(湘政发[2020]10号)文件精神,入伍大学毕业生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享受应届毕业生录(聘)用同等政策,服役经历视同基层工作经历。参加西部计划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志愿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自研究生毕业时开始计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招聘)享受应届毕业生的相关政策。
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专业审查参照《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进行。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职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主管部门会同县人社部门认定。
招聘职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工作年限的计算时间一律截止至2023年10月,按足年足月计算。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