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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气象部门事业单位考察聘用

广东华图教育 | 2023-01-05 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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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报考者面试成绩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综合素质、学业成绩、研究论文、社会实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
二、确认拟录取名单及公示
在浙江省气象局网站向社会公示拟录取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根据公示结果,确定正式录用人员。
三、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服务期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
四、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录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或调剂。被录用人员一般应在2024年7月底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或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五、考试
非气象类博士岗位和气象类岗位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直接面试的岗位,根据报名情况以及优先筛选条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学历层次、专业对口程度、求职动机、在校成绩等),一般按计划招聘岗位人数的3倍确定面试人选。
非气象类其他岗位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和专业知识测试。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进入面试的人选,一般按照计划招聘岗位人数的3倍确定面试人选,笔试人员不足岗位数3倍的,全部进入面试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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