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募考试采用笔试方式进行。考试试卷命题、阅卷和考场编排由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组织。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间与地点:以准考证标注地点为准。通过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予以成绩公布。
录用过程:
1、资格复审。各地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及宁东管委会根据下达各县市(区)项目分配名额,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于8月26日-8月30日组织开展资格复审工作。
复审人员须提供以下资料:
(1)户口簿、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并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本人学历查询结果。
(2)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须在报名截止前即时打印);
(3)支教毕业生已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的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未取得者可先通过资格审核。
(4)高级工、预备技师须提供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组织体检。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由报考服务地所在地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及宁东管委会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要求组织体检,并于9月2日前完成。体检合格后,填写《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承诺书》(一式两份)。体检须在县级以上综合公立医院进行。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报考服务地地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宁东管委会同意,可以申请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本人承担。
3、确定拟招募人员名单。拟招募人员名单,由各地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及宁东管委会审核确定后,上报自治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自治区“三支一扶”办公室)。
4、公示。自治区“三支一扶”办公室审定拟招募人员后,即在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向社会公示。
5、培训
各地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及宁东管委会按照《自治区“三支一扶”人员能力提升专项计划实施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及疫情防控情况,认真组织开展辖区内新招募“三支一扶”人员岗前培训工作(具体培训办法及时间由各地另行通知)。
6、派遣上岗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及宁东管委会会同业务部门派遣“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到用人单位工作,签订“三支一扶”服务协议,9月7日前正式到岗服务。若有不到岗服务造成缺额需补录的,应在9月15日前完成补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