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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广东省戒毒管理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和体检公告

广东省戒毒管理局 | 2024-05-12 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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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现将广东省戒毒管理局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和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安排

  面试时间为5月17日。各职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等详见https://www.gdzz.gov.cn/tzgg/content/post_20922.html

  http://www.fszzb.gov.cn/gwygl/content/post_845686.html和https://www.gzdj.gov.cn/gggs/108856.jhtml等网站公告。

  二、体检安排

  (一)体检对象。面试结束后,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个人总成绩和排名;按职位招录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相关事项在体检前通知到本人,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体检对象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近期大一寸免冠照片、黑色签字笔,保持空腹,于5月18日上午7︰00前到达广东省戒毒管理局机关一楼大堂报到,统一前往指定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黄华路3号大院

  (三)体检标准。体检前,考生应提前阅读体检须知、熟悉体检项目适用标准和有关当日、当场复检项目及要求。

  1.体检适用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国家公务员局综合司关于司法行政部门医学、心理矫正类职位体检视力项目执行标准的复函》《广东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2.关于复检。体检医疗机构和体检医师根据体检项目的特点,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检查和复检。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我局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均不进行复检。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需按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到体检指定地点集中,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资格。请关注体检当日的天气状况和报到地点的交通状况,预足时间,提前到达,避免因迟到而造成遗憾。

  (二)考生在体检过程中要服从工作人员管理,所携带的手机、电子手环(表)等电子设备关闭后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对违反规定携带或使用通讯工具、在体检过程中主动透露个人姓名等信息、未经许可离开体检现场以及有其他体检作弊行为的,取消体检资格。

  (三)体检结束后,经医院工作人员确认体检项目无漏检、误检后,领回代保管物品离开体检医院。

  (四)请保持电话联络畅通。如对本公告内容有疑问的,可在工作时间向我局咨询,咨询电话:020-83833031。

  附件:体检须知

  原文标题:广东省戒毒管理局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和体检公告-广东省戒毒管理局

  文章来源:gdjdj.gd.gov.cn/gdjdj/tzgg/content/post_44211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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